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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教信学会〔2015〕1号 |
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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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会名称
学会名称为: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
外文名称为:Gansu Society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Education (缩写为GSSITE)
第二条 学会性质
本团体由甘肃省内高等院校、高职高专、中小学、教育管理及科研机构、国内信息化企业等的团体和个人组成,是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组织。
第三条 学会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献身、求实、创新、协作的精神,按照民主办会的原则,团结广大会员,发挥人才、技术的优势,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为甘肃省的教育及科研机构和广大计算机用户提供服务;研究教育信息化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问题;传递国内外教育信息化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最新信息;以促进甘肃教育信息化的繁荣和发展,以促进教育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以促进教育信息化方面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甘肃省教育厅,并接受甘肃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学会地址
本团体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天水路222号足球外围投注备用网址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在省内高等院校、高职高专、中小学、教育管理及科研机构、国内信息化企业范围内广泛开展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校园网建设的研讨与交流,发展甘肃省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技术的交流和合作,发展同省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教育信息化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甘肃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二)普及推广教育信息化建设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 开展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校园网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四)开展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 编辑出版相关学术、科普书刊。
(六) 依据国家政策与法规,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愿,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
(七)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本团体会员必须是在甘肃省内高等院校、高职高专、中小学、教育管理及科研机构、国内信息化企业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科研院所、计算机网络或管理领域内工作,并有志于推进甘肃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便继续任职时,由学会和原推荐单位协商补选,报常务理事会确认后即可。
第十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有权通过本团体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各种教育网络学术交流及推广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无故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的会员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定本团体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制定本团体各项规章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单位推举的代表和个人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筹备学会活动经费。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决定本团体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4年12月29日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代章) 2014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