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甘教信学会〔2015〕2号 |
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
|
按照《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章程》,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专业学会的特点,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为教育信息化服务”的原则,规定会费缴纳办法规定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00元;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800元;企业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0元;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二、各单位应在每年的11月份以前,将会费汇入本学会银行帐户。 三、因特殊原因交纳本年度会费有困难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减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适当减免。无故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的理事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五、上述办法从2014年12月29日开始试行。
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代章) 2014年12月29日 |